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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“十五”建筑行業(yè)廉潔準入制成功付諸實踐
瀏覽次數(shù):716“十五”期間,廣州市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、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1640件共1710人,其中大案1440件,占立案總數(shù)近九成,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88件。共查處縣處級干部384人,廳局級干部24人,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(jīng)濟損失4億多元。
最典型的案件:偵破發(fā)生在省交通系統(tǒng)的賄賂串案41件41人,揪出原交通廳廳長牛和恩、副廳長李向雷、省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張三戒(正廳級)在內的廳局級干部4人,處級干部13人。共抓獲攜款潛逃的職務犯罪嫌疑人28名,協(xié)助外地檢察機關抓獲逃犯94人,協(xié)助追繳贓款約3000萬元。
對職務犯罪來說,防的作用遠大于懲。廣州“十五”開始建立行賄者“黑名單”。對2004年1月以來已竣工和2005年在建的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專項執(zhí)法檢查,建立了一個建筑市場行賄人資料庫,收集全市自1998年查處或涉案的300多名行賄人資料,使得廣州建筑行業(yè)的廉潔準入制度成功付諸實踐。
摘自《粵建網(wǎng)》